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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李晓伟等11名同志担任阿合奇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决定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2-00283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2022-06-14 10:35
名        称 关于聘请李晓伟等11名同志担任阿合奇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决定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阿合奇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决定
来        源

阿合奇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校法治校园建设、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经阿合奇县教科局研究决定,聘请李晓伟等11名同志担任阿合奇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具体如下:

1.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李晓伟同志担任县哈拉布拉克乡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

2.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哈依拉提·哈旦同志担任县同心中学法治副校长。

3.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步同志担任县色帕巴依乡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

4.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托力根·杜力坤同志担任县库兰萨日克乡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

5.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进进同志担任县团结小学法治副校长。

6.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阿依加玛丽·艾尔肯同志担任县哈拉奇乡希望小学法治副校长。

7.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阿娜尔古丽·阿不都扎日克同志担任县苏木塔什乡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

8.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一级检察官贺菲同志担任县华能·托河小学法治副校长。

9.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综合审判庭庭长张琴同志担任县同心中学法治副校长。

10.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黄达林同志担任县团结小学法治副校长。

11.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吐尔地古丽·肉孜克担任县华能·托河小学法治副校长。

法治副校长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三年,聘任时间自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

                阿合奇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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