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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

索  引  号 AHQ024-2019-000008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2019-07-11 10:41
名        称 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教师培训 培训课程 指导 导标 标准
来        源 阿合奇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为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改革,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特制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包括义务教育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和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从师德修养、学科教学、班级管理、学习与发展四个维度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通过统一出台师德修养、班级管理、学习与发展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分科出台学科教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各地分类、分科、分层实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工作。

根据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国家关于教师培养培训、学生核心素养与语文学科核心素养等相关文件精神,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语文学科)》(以下简称《指导标准》),旨在促进义务教育阶段语文学科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指导标准》基于义务教育阶段语文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及实践需要,明确对语文课程与教学的认识、识字与写字教学、阅读教学、写作教学、口语交际教学、综合性学习的组织与指导等六项培训目标主题,开发义务教育语文教师教学能力自我诊断量表,分层分类设计培训课程,提升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指导标准》是国家、省、地(市)、县(区)组织开展中小学语文教师培训工作的重要参考,是各级教师培训机构、教研机构以及中小学设置语文教师培训课程、开发和选择初中语文教师培训课程资源的基本依据,也是中小学语文教师规划个人专业发展和自主选择培训课程的根本指南。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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