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2-0010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1-22 1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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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阿安委字〔2022〕2号 | 主 题 词 | 阿合奇县关于做好自治区两会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
来 源 | 阿合奇县应急管理局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特别是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自治区两会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严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形势平稳,现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一般事故有效预防,较大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杜绝,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创造平稳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任务
推动全县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工作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一)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打击治理“两危一客”、公交车、拖拉机、农用机械设备等重点车辆突出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行为,深入排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下坡等危险路段,完善防护栏、标志标线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结合冬季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特点,县交通运输局制定春运期间安全运输实施方案,加强对易起雾路段、时段以及桥梁等易结冰路段的巡逻管控,强化恶劣天气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连环碰撞等事故发生。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目标,加强工作谋划和组织推进,化解事故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教科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路分局、各乡(镇)场
(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领域。紧盯全县各类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宗教场所、高层建筑、商店超市、文化娱乐场所和县劳保局出租房区域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责任。重点整治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违规动火动焊,消防器材设施、用电设备、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问题。督促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加强冬季巡查和夜间值守。
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发改委、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委、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战部、文旅局、各乡(镇)场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领域。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开展风险辨识,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局、发改委、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场
(四)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措施落实情况,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强化对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桥梁、水利、通信、农村建房等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强化防范高空坠落、有限空间作业、垮塌坍塌、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全面排查冬季防火、防滑、防冻等安全管理,特别是务工人员集中住宿使用炉火取暖情况,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交通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场
(五)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对本辖区使用特种设备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风险辨识、评估分级,认真排查易发事故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抓好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交通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文旅局、各乡(镇)场
(六)旅游安全领域。结合冬季旅游特点,开展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农家乐、娱乐场所、餐饮住宿等涉旅场所安全管理和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强化对安全风险提示,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预警信息。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场
(七)校园安全领域。强化对校园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校园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强化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落实学校新建和改扩建校舍消防验收规定,加强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督促落实校舍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强化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化学、生物等实验品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教职工、学生安全教育,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督促师生开展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县教科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地震服务中心、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场
(八)电力安全领域。强化电力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强化电力系统运行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加强水电站和水电工程安全监管;监督指导电力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国网阿合奇县供电公司、各乡(镇)场
(九)非煤矿山安全领域。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强化防范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认真组织开展全面体检,摸清安全状况底数。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场
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气象、供暖及其他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监管职责范围,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2年1月22日起到2022年2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2日前)。各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并开展组织发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1月23日-1月30日)。相关单位和企业全面开展自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落实整改。
(三)全面检查阶段(1月31日-2月15日)。各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相关单位和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县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督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月16日-2月20日)。各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及时上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务求实效长效;对各重点行业领域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认真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二)要协作配合。专项整治活动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切实担当起牵头部门的职责,协调各个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要及时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专项整治的情况通报给相关部门,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抓好整治工作,实现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全天候,要切实加强部门的协调联动,尤其加强事故应急信息的沟通交流。
(三)要严格执法。各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的跟踪督促指导检查,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有序推进,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查出隐患拒不整改和违法违规的企业要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严格执法十项措施》依法严惩,对工作部署不及时、措施不过硬、在整治中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牵头部门将本方案转发并传达至所管辖的行业领域。各牵头部门每周五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牵头部门分别于2022年1月24日、2022年2月20日前将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总结报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白玉峰
联系电话:0908-7657316(带传真)
阿合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