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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合奇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问题隐患整改的通知

索  引  号 AHQ006-2021-00001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03-20 20:57
名        称 关于阿合奇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问题隐患整改的通知
文        号 阿安委办字〔2021〕5号 主  题  词 安全生产大检查 隐患 整改的 的通知
来        源 阿合奇县安委会办公室

各乡(镇)、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做好“3+1”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州、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1月上旬,县安委会通过实地抽查、检查台账档案等方式对各乡(镇)场、各行业领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行业部门仍然存在安全隐患。

一、各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经检查,一些乡(镇)场、部门和企业仍不同程度存在重生

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一)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方面

存在的问题:1.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欠缺,占道抢道、逆向行驶、开车接打电话、酒后驾车等问题依然存在;各乡(镇)场“两站两员”发挥作用不够明显,形同虚设,特别是省道306取消限速后,因超速引发的交通事故有上升趋势。

改措施一是由县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县交警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占道抢道、逆向行驶、开车接打电话、酒后驾车危害性,解读政策法规;二是狠抓现场执法、现场曝光,起到教育效果;三是利用电子卡口、视频监控进行抓拍,及时录入违法系统并短信推送违法信息;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抓实抓细各项安全制度;五是各乡(镇)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两站两员”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和督促,对工作落实不力引发事故的,解聘相关工作人员并依法追究责任。

头领导:王昭荣(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穆哈伊甫·布尔汗(公安局副局长)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彭新龙(交警大队大队长)、万文玉(哈拉布拉克乡党委书记)、李杨成(哈拉奇乡党委书记)、沙起山(苏木塔什乡党委书记)、张文彬(阿合奇镇党委书记)、赖明(库兰萨日克乡党委书记)、叶昌文(色帕巴依乡党委书记)、王胜宏(马场党工委书记)、刘磊(良种场党工委书记)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部分乡村道路与省道交叉路口未安装减速带、标识标线、警示标牌等安全设施,未及时开展道路隐患清患工作;出租车无固定停靠点位,随意停放现象时有发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由县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公路管理等部门实地查看,合理安装减速带、标识标线、警示标牌;二是由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结合城市规划合理确定出租车停靠点位,安装标识标志、划定停靠标识标线。

牵头领导:王昭荣(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布依拉西·马克来克(交通局局长)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屈强(住建局局长)、彭新龙(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志刚(公路分局局长)、阿不力米提·牙生(神鹰出租车公司经理)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3.拖拉机、农用机械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存在车辆无反光标识及车灯损坏等情况,夜间极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整改措施:各乡(镇)场以村为单位对拖拉机、农用机械逐一清查登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指派专人联系公安交警、农业农村部门领取反光标识张贴,对车灯损坏、逾期未检验的拖拉机、农用机械及时督促进行维修、检验及强制报废。

牵头领导:裴建忠(县委副书记)、顾守荣(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朱马巴依·木哈西(农业农村局局长)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彭新龙(交警大队大队长)、万文玉(哈拉布拉克乡党委书记)、李杨成(哈拉奇乡党委书记)、沙起山(苏木塔什乡党委书记)、张文彬(阿合奇镇党委书记)、赖明(库兰萨日克乡党委书记)、叶昌文(色帕巴依乡党委书记)、王胜宏(马场党工委书记)、刘磊(良种场党工委书记)、马志强(农机监理站站长)

整改时限:2021年4月10日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方面。

存在问题:1.中石油加油站加油区应急照明灯损坏,未及时进行维修。

整改措施:由县应急管理、发改(商务)部门督促中石油加油站对应急照明灯损坏等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并开展“回头看”;对违规住人问题现场督促整改。

牵头领导:李桂林(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苏来汗·米吉提(应急管理局局长)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艾力苏叶·夏叶尔(发改委党组书记)、阿不都艾尼·买买提(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冯娟(中石油加油站经理)

整改时限: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2.阿克图木什克加油站未及时修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存在预案与实际情况不符现象;个别私营加油站存在违规住人现象。

整改措施:由县应急管理、发改(商务)部门安排专人督促指导阿克图木什克加油站完善修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牵头领导:李桂林(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苏来汗·米吉提(应急管理局局长)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艾力苏叶·夏叶尔(发改委党组书记)、郭光辉(阿克图木什克加油站经理)

整改时限: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方面。

存在问题:1.高层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一是九九高层建筑外层保护层脱落损坏,遇到明火会迅速蔓延,形成大面积立体燃烧。二是高层建筑配电室未设置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不严、大部分防火门框未灌注砂浆,地下水泵房未设置水槽,发电机不能自动启动。三是管理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力,消防安全档案资料填写不够规范,消防控制值班室记录每日填写存在弄虚作假,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不会操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设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足2人。

整改措施:由县住建部门牵头,联合消防救援大队、物业公司对高层建筑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解决方案,责任到人,限期整改落实。

牵头领导:赵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屈强(住建局局长)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张运(物业公司负责人)、阿不都艾尼·买买提(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2.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每周不定期开展“生命通道”夜查行动,违法占用消防通道问题得到一定程度整治,仍存在车辆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现象。

整改措施: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联合应急管理、交警大队等部门每周不定期开展“生命通道”夜查行动,对违法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车辆进行现场处罚,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牵头领导:李桂林(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屈强(住建局局长)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张运(物业公司负责人)、彭新龙(交警大队大队长)、阿不都艾尼·买买提(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未设置自动喷水系统、楼道未进行防火分隔。

整改措施:由县民政部门负责,委托设计单位对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消防设施进行设计,审图合格后,按图施工。

牵头领导:党辉(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阿不都热沙克·艾米力(民政局局长)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屈强(住建局局长)、阿不都艾尼·买买提(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整改时限:2021年7月30日

(四)在城市安全、建筑安全监管方面。

存在问题:1.浩源天然气公司人员继续教育未落实、应急预案未更新、人员结构未调整。

整改措施:由住建部门负责,督促浩源天然气公司针对人员继续教育、应急预案、人员架构等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牵头领导:赵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屈强(住建局局长)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阿尔孜别克·阿山阿力(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倩倩(浩源天然气公司经理)

整改时限: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2.农牧民就业服务中心、居素甫玛玛依纪念馆等工程项目未及时申报、备案办理消防手续。

整改措施:由县住建部门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清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限期内申报、备案办理消防手续。

牵头领导:赵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屈强(住建局局长)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史超(人社局党组书记)、杨龙(文旅局党组书记)、阿不都艾尼·买买提(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整改时限:2021年8月30日

(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

存在问题:1.美都宾馆、永盛宾馆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不健全;美都宾馆、永盛宾馆、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人员学习培训不及时。

整改措施:由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明确责任、制度措施,安排专人督促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隐患自查、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

牵头领导:李桂林(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阿尔孜别克·阿山阿力(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张友伟(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董事长)

整改时限: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2.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托河君兰酒店、国网阿合奇县供电公司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整改措施:由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选派无特种设备作业证书人员到第三方培训学习获取证书或聘请有特种设备作业证书人员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日常运行。

牵头领导:李桂林(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阿尔孜别克·阿山阿力(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刘晓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吕文(电力公司经理)

整改时限:2021年3月31日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均存在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不经常,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由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善修订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牵头领导:李桂林(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阿尔孜别克·阿山阿力(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整改时限: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六)校园安全监管方面。

存在问题:1.库兰萨日克乡中心小学、幼儿园、县第一幼儿园室内消火栓水压不足。

整改措施:由县教科部门负责,安排专人指导相关学校协调施工方按照消防要求进行水压调测。

牵头领导:李桂林(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木合图别克·木日扎别克(教科局局长)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李华付(库兰萨日克乡副乡长)、翟晓梅(库兰萨日克乡学区书记)、赵春玲(第一幼儿园党支部书记)、阿不都艾尼·买买提(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

2.已安装自动报警系统的幼儿园,未签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协议和检测合同,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守。

整改措施:由县教科部门负责,督促全县各学校与有资质的消防维保企业签订消防协议。

牵头领导:李桂林(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木合图别克·木日扎别克(教科局局长)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赵春玲(第一幼儿园党支部书记)、翟晓梅(库兰萨日克乡学区书记)、王彦成(哈拉布拉乡学区书记)、徐海军(哈拉奇乡学区书记)、李予龙(苏木塔什乡学区书记)、马鹏飞(色帕巴依乡学区书记)、张豆豆(第二幼儿园党支部书记)、乔双燕(第三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姚艳丽(第四幼儿园党支部书记)、糟海林(第五幼儿园园长)、阿不都艾尼·买买提(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整改时限:2021年4月10日

3.全县各学校消防设施、天然气设施未与相关单位签订维保协议。

整改措施:由县教科部门负责,与天然气公司联系签订天然气设施维保合同,定期开展检测。

牵头领导:李桂林(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木合图别克·木日扎别克(教科局局长)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屈强(住建局局长)、唐尔别尔迪·图地尼亚孜(阿合奇镇党委副书记)、图尔地尼亚孜·伊不拉音(职业高中党组书记)、王保荣(同心中学党委书记)、史强(团结小学党支部书记)、赵娟(华能·托河小学党支部书记)、阿不都艾尼·买买提(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整改时限:2021年4月10日

(七)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监管方面。

存在问题:部分文化娱乐场所、酒店、宾馆灭火器过期,未及时购买更换。

整改措施:由县文旅部门牵头,联合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指导,对消防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牵头领导:孔庆波(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桂林(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杨龙(文旅局党组书记)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阿不都艾尼·买买提(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整改时限: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八)电力领域安全监管方面。

存在问题:1.8109转播台计量油箱漏油、变压器接线无套管、跌落保险桩头无护套;91612实验台断路器无防护套、接线端子无护套、变压器接线无保护套管。

整改措施:由县发改部门负责,国网阿合奇县供电公司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具体责任到人,限期落实整改。

牵头领导:赵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艾力苏叶·夏衣尔(发改委党组书记)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吕文(电力公司经理)

整改时限: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2.供电所紧急救护、特种作业、登高作业人员台账缺失。现场考问、技术讲课、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记录不完整。

整改措施:由县发改部门负责,督促国网阿合奇县供电公司建立健全紧急救护、技术问答、现场考问、技术讲课、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记录台账。

牵头领导:赵忠(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艾力苏叶·夏衣尔(发改委党组书记)

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吕文(电力公司经理)、托兰汗·买买提(哈拉布拉克乡副乡长)、库瓦提别克·马克列克(哈拉奇乡副乡长)、马买提·艾山那洪(苏木塔什乡副乡长)唐尔别尔迪·图地尼亚孜(阿合奇镇党委副书记)、李华付(库兰萨日克乡副乡长)、吴东(色帕巴依乡党委委员)、阿不都合力力·阿不力米提(马场党工委委员)、邵玲(良种场党工委委员)

整改时限: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严格落实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加压加力,进一步明确检查标准,严格工作要求,加强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全面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防止走过场,并加强跟踪督办,按期完成治理。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实行倒查,严厉追究责任。

(三)狠抓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问题隐患通报情况逐条对照,坚持追根溯源、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治理措施、资金、人员、时限、预案“五落实”。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工作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对通报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照整改方案全面整改,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于2021年4月10日前将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改工作方案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并于每周五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检查“回头看”,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部署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问题,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阿合奇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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