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2-0141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2-09-28 19:18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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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工程 维修 停止供水 批准 指 |
来 源 | 阿合奇县住建局 |
一、申请条件
1.停止供水的理由充分;
2.生活用水停止供应超过三天的,临时供水方案及工程施工、设施维修施工方案和保证按计划恢复供水的措施可行;
3.因发生灾害或紧急事故停水的,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户或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2.工程施工或设备维修技术方案;
三、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材料线上申请或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2.窗口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3.工作人员审核:审核人员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或网上进行受理。
4.决定: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作出许可决定。
5.办结:准予许可则给予办结,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也可邮寄送达申请人。
四、设定依据:
《城镇供水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