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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城市园林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审批办理指南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2-0140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2-09-28 18:28
名        称 阿合奇县城市园林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审批办理指南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砍伐 迁移 城市树木 审批 办理指南
来        源 阿合奇县住建局

一、事项名称: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审批

二、设立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三、申请条件:(1)因建设工程项目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2)因市政建设、抢险救灾、安全生产等需要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3)涉及安全方面的,且不具备消除安全隐患条件的;(4)占用城市绿地的,应承诺在期限内恢复绿地或者缴纳同样面积同样质量绿地补偿费;砍伐或者迁移城市树木,应当给树木权属单位或者个人补偿。

四、办理材料:

(一)具有建设项目的规划用地、建设用地等批文的(必须由具有绿化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图纸上需标明绘图比例、指北针、经济技术指标、内容包括总占地面积、现有绿地面积、现有绿地率、新增绿地面积、规划后总绿地面积、规划后绿地率。植物种植设计要求乔木、灌木、花卉及草坪合理搭配,高低错落、层次分明;乔木、灌木品种、规格、数量);

(二)建设项目已经取得立项、规划用地、建设用地等相关批文或特殊情况需移植、砍伐的说明及其他证明;

(三)确需迁移的理由(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用地、建设用地等相关批文或确需迁移的特殊情况说明及其他证明),拟迁移方案和技术措施,新的管护接管单位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单位和个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勘验审核审批。

六、受理地点:政务服务住建局窗口。

七、窗口职责:核对原件,审查申报材料是否满足手续办理条件。

八、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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