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乡村振兴局 > 部门职责

阿合奇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职责

办公地址:新疆阿合奇县南大街西16院党委联合办公楼四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3:30,下午16:30-20:00;冬季10:00-14:00,下午16:00-19: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08-5621244    联系人:施金萍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研究制定阿合奇县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编制国家和自治区用于阿合奇县乡村振兴的专项资金、物资分配方案,制定完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物资的管理办法,监督检查乡村振兴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审核阿合奇县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管乡村振兴项目。

(四)组织实施产业化扶贫计划,积极申报扶贫龙头企业,并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协调管理信贷扶贫工作。

(五)负责协调人社部门实施农牧民实用技术和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及乡村振兴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六)组织协调并开展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工作,以及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定点帮扶协作工作;动员社会各界扶贫济困,开展消费扶贫,协助有关部门向阿合奇县引进人才、技术、资金和设备。

(七)负责脱贫户防返贫监测管理工作,利用大数据信息管理平台形成大数据对比应用,为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信息数据支撑。

(八)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指导乡村振兴系统的各项工作;配合开展扶贫审计工作。

(九)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后评估考核评价、乡村振兴经验交流、乡村振兴信息编报、乡村振兴宣传工作。

(十)承办阿合奇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