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所属县(市)、单位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案件类别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结案日期 |
备注 |
1 |
拜克图尔·居马洪无证驾驶拖拉机一案 |
阿合奇县 |
拜克图尔·居马洪 |
农机 |
2020年1月20日,拜克图尔·居马洪在阿合奇县色帕巴依乡色帕巴依村无证驾驶拖拉机被阿合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当场查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七款 |
行政罚款:200元 |
2020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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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陈华善驾驶拖拉机(新30-24328)非法载人一案 |
阿合奇县 |
陈华善 |
农机 |
2020年3月12日,陈华善在阿合奇县库兰萨日克乡阿合特克提尔村驾驶拖拉机(新30-24328)违章载乘人员被阿合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当场查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五款 |
行政罚款:200元 |
2020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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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来克·约力达西驾驶拖拉机非法载人一案 |
阿合奇县 |
白来克·约力达西 |
农机 |
2020年4月9日,白来克·约力达西在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布隆村驾驶新30-18143拖拉机,拖拉机叶子板上坐着一名乘客,被阿合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当场查处,该拖拉机核定人数为1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五款 |
行政罚款:200元 |
2020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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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玉山·依布拉英驾驶无牌拖拉机一案 |
阿合奇县 |
玉山·依布拉英 |
农机 |
2020年4月26日,玉山·依布拉英在阿合奇县库兰萨日克乡吉勒德斯村驾驶一辆无牌拖拉机被阿合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当场查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 |
行政罚款:200元 |
2020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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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别克布拉提·别克阿力无证驾驶拖拉机、非法载人一案 |
阿合奇县 |
别克布拉提·别克阿力 |
农机 |
2020年4月30日,别克布拉提·别克阿力在阿合奇县阿合奇镇佳郎村无证驾驶拖拉机、非法载人被阿合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当场查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五款第七款 |
行政罚款:200元 |
2020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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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库瓦提拜克·买买提玉山无证驾驶未年检拖拉机一案 |
阿合奇县 |
库瓦提拜克·买买提玉山 |
农机 |
2020年4月30日,库瓦提拜克·买买提玉山在阿合奇县色帕巴依乡色帕巴依村无证驾驶未年检拖拉机新30-22004被阿合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当场查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七款 |
行政罚款:200元 |
2020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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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阿依特霍加·吐尔都霍加驾驶未检验拖拉机、非法载人一案 |
阿合奇县 |
阿依特霍加·吐尔都霍加 |
农机 |
2020年5月6日,阿依特霍加·吐尔都霍加在阿合奇县阿合奇镇佳郎奇村驾驶未年检拖拉机(新30-18136)违章载乘人员被阿合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当场查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五款 |
行政罚款:200元 |
2020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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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朱马吐尔地·卡德尔阿洪驾驶违法改装拖拉机一案 |
阿合奇县 |
朱马吐尔地·卡德尔阿洪 |
农机 |
2020年5月19日,朱马吐尔地·卡德尔阿洪在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哈拉奇村驾驶违法改装、拼装拖拉机(新30-14174)被阿合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当场查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六款 |
行政罚款:100元 |
2020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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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吐尔地巴依·努尔买买提无证驾驶拖拉机一案 |
阿合奇县 |
吐尔地巴依·努尔买买提 |
农机 |
2020年5月27日,吐尔地巴依·努尔买买提在阿合奇县苏木塔什乡克孜宫拜孜村无证驾驶拖拉机(新30-21873)被阿合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当场查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七款 |
行政罚款:200元 |
2020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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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朱马洪·马坎无证驾驶拖拉机一案 |
阿合奇县 |
朱马洪·马坎 |
农机 |
2020年7月14日当事人朱马洪·马坎在阿合奇县苏木塔什乡克孜宫拜孜村无证驾驶新30-23527拖拉机 ,被阿合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当场查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七款 |
行政罚款:200元 |
2020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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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热斯巴依·如孜巴依无证驾驶拖拉机一案 |
阿合奇县 |
热斯巴依·如孜巴依 |
农机 |
2020年7月23日,当事人热斯巴依·如孜巴依在阿合奇县色帕巴依乡色帕巴依村无证驾驶新30-10130拖拉机 ,被阿合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查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七款 |
行政罚款:200元 |
2020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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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托乎提别克·吾米坎无证驾驶拖拉机一案 |
阿合奇县 |
托乎提别克·吾米坎 |
农机 |
2020年10月2日,当事人托乎提别克·吾米坎在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哈拉奇村无证驾驶新30-18110拖拉机 ,被阿合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查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七款 |
行政罚款:200元 |
2020年10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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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穆散·喀迪尔无证驾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一案 |
阿合奇县 |
穆散·喀迪尔 |
农机 |
2020年 10 月01 ,当事人穆散·喀迪尔在阿合奇县库兰萨日克乡阿合特克提尔村无证驾驶新30工-00911大型工程机械,被阿合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查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 |
行政罚款:2000元 |
2020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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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塔依尔江·居马克无证驾驶拖拉机一案 |
阿合奇县 |
塔依尔江·居马克 |
农机 |
2020年10月01日,当事人塔依尔江·居马克在阿合奇县库兰萨日克乡吉勒德斯村无证驾驶新29-L3331联合收割机,被阿合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查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七款规定 |
行政罚款:200元 |
2020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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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阿合木别克·买买提肉孜驾驶新30-24327拖拉机非法载人一案 |
阿合奇县 |
阿合木别克·买买提肉孜 |
农机 |
2020年10月24日,当事人阿合木别克·买买提肉孜在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哈拉布拉克村驾驶新30-24327拖拉机非法载乘人员,被阿合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查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五款规定 |
行政罚款:200元 |
2020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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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恰尔先别克·司马义无证经营销售生鲜乳一案 |
阿合奇县 |
恰尔先别克·司马义 |
畜牧 |
2020年6月30日,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阿合奇县白来丝商店(法人代表:依斯亚提·托尔坤巴依)不按规定经营销售生鲜乳取证调查,调查发现,依斯亚提·托尔坤巴依已办理阿合奇县奶泉生鲜乳收购中心营业执照,但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或生鲜乳准运证,在阿合奇县南大街幸福路56号院门面房无证经营销售生鲜乳。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 |
行政罚款:1350元 |
2020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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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拜依多来提·阿卜杜热扎克经营、运输未附有检疫证明动物一案 |
阿合奇县 |
拜依多来提·阿卜杜热扎克 |
畜牧 |
2020年7月12日,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阿合奇镇牛、羊屠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拜依多来提·阿卜杜热扎克要出售的2只羊无动物检疫证明,经调查,当事人于2020年7月12日,从苏木塔什乡启运到新疆乌什县活畜交易市场,在阿合奇镇牛、羊屠宰场停留时,被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当场查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
行政罚款:200元 |
2020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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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穆拉迪力·毛拉麦提经营、运输未附有检疫证明动物一案 |
阿合奇县 |
穆拉迪力·毛拉麦提 |
畜牧 |
2020年7月11日,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活畜交易市场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穆拉迪力·毛拉麦提出售的犊牛无动物检疫证明,被执法人员当场查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
行政罚款:250元 |
2020年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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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图尔逊•马克列克屠宰未附有检疫证明的动物产品一案 |
阿合奇县 |
图尔逊·马克列克 |
畜牧 |
2020年9月26日,当事人图尔逊•马克列克屠宰未附有检疫证明的动物时,被阿合奇县阿合奇镇屠宰场检疫员举报,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到阿合奇镇屠宰场调查时被发现,当事人图尔逊•马克列克屠宰的活羊无动物检疫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第三款 |
行政罚款:500元 |
2020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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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杨中军在大棚叶用莴苣种植过程中农药残留超标一案 |
阿合奇县 |
杨中军 |
农产品质量 |
2020年4月15日,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 杨中军在阿合奇县农牧业科技示范园7-4#大棚种植的叶用莴苣,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抽检工作中,出现叶用莴苣样品(样品编号:A-2020-0072毒死蜱)毒死蜱(限量值0.1mg/kg,测定值0.24mg/kg)含量超标,未按照标准使用农药,为不合格产品,该产品属超标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
行政罚款:2000元 |
已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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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水升连在芹菜种植过程中农药残留超标一案 |
阿合奇县 |
水升连 |
农产品质量 |
当事人水升连在阿合奇县阿合奇镇蔬菜基地2#大棚,芹菜种植过程中农药残留超标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 水升连在阿合奇县阿合奇镇蔬菜基地2#大棚种植的芹菜,克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抽检工作中,出现芹菜样品(样品编号:RW2020144毒死蜱)毒死蜱(限量值0.05mg/kg,测定值0.106mg/kg)含量超标,未按照标准使用农药,为不合格产品,该产品属超标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
行政罚款:2000元 |
2020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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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李永光在大棚芹菜种植过程中农药残留超标一案 |
阿合奇县 |
李永光 |
农产品质量 |
李永光在阿合奇县农牧业科技示范园3-16#大棚种植的芹菜,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抽检工作中,出现芹菜样品(样品编号:C-2020-0610毒死蜱)毒死蜱(限量值0.05mg/kg,测定值0.64mg/kg)含量超标,未按照标准使用农药,为不合格产品,该产品属超标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
行政罚款:2000元 |
2020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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