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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阿合奇县各乡镇场村级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3-00267 主题分类 水利
名        称 关于对阿合奇县各乡镇场村级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主  题  词 成文日期
文        号 〔〕阿水字〔2023〕9号 发布日期 2023-02-20 18:35
发文单位 阿合奇县水利局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水利局

阿合奇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上报的《阿合奇县各乡镇场村级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收悉,根据函询相关专家审查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项目建设内容

阿合奇县各乡镇场村级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位于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哈拉布拉克乡、色帕巴依乡、阿合奇镇。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48hm2,其中永久占地11.35hm2,临时占地0.13hm2。包括路基工程区11.34hm2,涵管工程区0.14hm2

建设内容包括:本工程为四级公路标准,全线长15.246km,设计行车速度20km/h,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为2.0/5.0m,路面宽1.5/4.0m,天然砂砾路肩宽为0.5m×2/0.25m×2。为便于排水,路线行车道路基横坡为1.5%,路肩横坡为1.5%。全线共建设涵洞46道:其中新建1-0.5m圆管涵43道,新建1-1.0m圆管涵2道,新建1-1.5m圆管涵1道,过水路面1处。安全设施16处,平面交叉49处。

1)养殖区项目位于阿合奇县哈拉奇乡境内。项目总长2.166km。全线均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5.0m,路面宽4.0m。新建1-0.5m圆管涵8道,新建1-1.0m圆管涵2道,利用1-1.0m盖板涵1道。路面结构为:1)路面结构: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下封层+15cm级配砂砾基层。

(2)皮羌村项目位于阿合奇县阿合奇镇境内。项目总长1.167km。全线均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5.0m,路面宽4.0m。新建1~0.5m圆管涵5道,利用1~0.3m圆管涵1道。路面结构为1)路面结构: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cm下封层+15cm级配砂砾基层。

(3)哈拉布拉克哈拉布拉克村项目位于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境内。项目总长1.984km。全线均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5.0/4.0m,路面宽4.0/3.5m。新建1-0.5m圆管涵4道,过水路面1处15m。路面结构为1)路面结构: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cm下封层+15cm级配砂砾基层。

(4)色帕巴依乡项目位于阿合奇县色帕巴色帕巴依乡境内。项目总长9.929km。全线均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5.0/4.0m,路面宽4.0/3.5m。新建1-0.5m圆管涵26道,新建1-1.5m圆管涵1道。路面结构为1)路面结构: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cm下封层+15cm级配砂砾基层。

项目占地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土方开挖总量为6575m3,填方9301m3,借方2726m3,借方来源为外购,无弃方。项目为新建工程,路线基本沿现有老路布线,全线基本无大的拆迁,公路用地均为集体土地,且利用土地的集体性质不变,不涉及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3月15日开始施工,2023年5月15日完工,施工期2个月。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0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车购税资金。

、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为轻度风蚀,项目区属塔里木河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不属于自治区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规定,本项目执行北方风沙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下阶段应严格控制项目占地面积,注意扰动地表的恢复。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调查方法和调查结果。调查项目建设期新增水土流失量435.48t。

四)基本同意该工程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责任范围为11.48hm2,其中临时占地0.13hm2,永久占地11.35hm2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下阶段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渣)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进行防护,禁止随意弃倒;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要切实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55.84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有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为17.70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投资为37.97万元。工程措施投资17.7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6.67万元,独立费用18.3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48万元,基本预备费1.50万元。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监测、监理、管理等保证措施,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按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并及时向我局提交监测报告,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三)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和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时,建设单位须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批准。

四)本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应当重新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四、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水办水保[2017]121号)规定,生产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标准和条件,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及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验收材料,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自主验收的核查。

附:阿合奇县各乡镇场村级道路提升改造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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