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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2-0101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2-08-26 19:32
名        称 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公证 最多跑一次
来        源 阿合奇县司法局

委托书公证:

1.公民个人办理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委托书涉及的财产权利凭证或权利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影印件或者复印件,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3.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继承公证:

1.申请人的身份证;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所有权凭证;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

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6.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亲属关系公证: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3.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亲属关系证明;

4.上述证明材料中均不能体现亲属公民身份号码时,还需提交亲属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5.如果您所提供的上述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放弃继承权声明: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

2.申请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放弃继承的财产权利证明;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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