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安局 > 户籍管理
  3. > 正文

克州公安机关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户籍便民十条措施

索  引  号 AHQ021-2021-000016 主题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1-08-31 18:32
名        称 克州公安机关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户籍便民十条措施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公安机关 推出 办实事
来        源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加大户政业务便民力度,强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应用,推广“网上办”“掌上办”等经验做法,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打通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高质量户政服务,克州公安局推出十项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便民措施,现公布如下:

一、州内户口迁移一地办结。州内居民办理户口迁移时,持有关凭证直接到拟迁入地派出所“一站式”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无需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实现居民办事就近办、一站办、一次办。

二、全面取消群众办事提供材料复印件。公安机关在办理居民户口登记业务时,由受理单位通过数据共享或复印、扫描、拍照等方式留存资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复印件。

、开通“互联网+户政”服务。依托“新疆公安app”“新疆一码通”小程序,统筹为居民提供户籍、居住证、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明等业务在线咨询、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反馈投诉等服务,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

、首次办证“不收费用”。首次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及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的,免收工本费。

、全面实行“三项制度”。在全州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全面开通全国居民身份证(不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业务(疆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可在任何派出所或行政服务大厅办理),进一步放宽受理条件,简化办理流程,方便居民办理。

、开通办证“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签发、优先制发中(高)考学生急需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在最短时间内制发证件,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用证需求。

、办证照片“优选复用”。居民对拍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择优选用。已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2年内补(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自愿选择上一次身份证相片信息(相貌特征变化影响识别的除外),不需重新照相。

、上门服务“特殊群体”。对因年老体弱、身体伤残(病)等原因卧床不起、行动不便且确有办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需要的居民,由居住地派出所提供上门服务。

、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县市域内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行政服务中心及时受理、准确采录、有效上传临时居民身份证信息,经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后,由受理单位现场制作并发放给当事人。

十、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统筹兼顾老年人群体特殊需求,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频户政事项,坚持传统和科技两条腿走路,在户籍窗口醒目位置张贴老年人优先提示牌开辟老年人办证窗口协助老年人解决在信息录入等方面智能应用困难。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