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021-2019-000057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19-04-17 11:35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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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常住 居民 |
来 源 | 阿合奇县公安局 |
克州常住居民办理往来港澳台通行证指南
一、需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军人应提交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军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4.与申请签注事由相符的材料(其中赴港澳台团队旅游无需提交事由材料)。应邀前往台湾地区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电话咨询)。
二、收费标准及办证时限
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60元/证(不含签注)。
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80元/证(不含签注)。
办证时限: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
三、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六
夏季:10:00-13:30 ⠂16:30-20:00
冬季:10:00-14:00 ⠂16:00-19:30
四、办证地点
克州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各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窗口。
五、查询及投诉
咨询投诉电话:0908-4283080
办证预约(查询)网站: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网(https://s.nia.gov.cn)。也可通过移民局APP、支付宝及微信小程序预约(查询)。
(此件公开发布)
阿合奇县公安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