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3-02024 | 主题分类 | 审计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3-09-12 01:01 | 发布日期 | 2023-10-10 12:12 |
文 号 | 奇党审办经责通〔2023〕02号 | 有 效 性 | 10年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审计局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审计局 |
阿合奇县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阿合奇县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由阿合奇县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阿合奇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9月15日开始,对阿合奇县统计局2020年10月至2022年11月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指派1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有关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含电子数据)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请在审计组进点5日内,向审计组提交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书面材料。
审计组组长:夏琳
审计组成员:陈婷婷(兼廉政监督员)、黄晓帆、图尔荪阿力·夏普
中共阿合奇县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阿合奇县审计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