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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村级动物防疫工作人员的公告

索  引  号 K45896635/2022-0073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02-01 10:43
名        称 阿合奇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村级动物防疫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招聘 村级动物防疫 公告
来        源

为充实各乡(镇)场畜牧兽医站动物村级防疫工作人员力量,现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村级动物防疫工作人员16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选聘数量、原则、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数量

选聘16名村级防疫员到乡(镇)场畜牧兽医站工作。

(二)选聘原则

根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采取部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通过参加考试方式转岗(村级动物防疫岗位)选聘。

本次选聘考试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需要转岗人员一起参加,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自愿、服从分配”的选聘原则组织实施。

(三)拟招聘岗位

马场5人,哈拉奇乡3人,苏木塔什乡5人,库兰萨日克乡1人,色帕巴依乡1人,良种场1人。

(四)选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心基层工作;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

4.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熟练掌握畜牧兽医方面的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基础和组织协调能力;

5.选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选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如实报名,凡不符合公告规定、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人员;

2.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违法犯罪或有嫌疑正在被调查、侦查、控制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选聘对象

1.在乡镇场从事各职业的公益性岗位在册工作人员;

2.未就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有畜牧专业或畜牧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4.掌握畜牧防疫方面基础知识,能够熟练运用办公文字处理,具备岗位需求的国语表达能力;

5.选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工资待遇

按照阿合奇县公益性岗位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标准享受相关工资待遇。

三、选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30日至2月1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一并上交《阿合奇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动物村级防疫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从各乡(镇)场领取,自行填写并到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3.报名地点:在所在地各乡(镇)场畜牧兽医站报名。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由畜牧兽医局对招聘人员进行专业理论笔试、面试等方面的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别为50分、50分。

(一)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阿合奇县或待定。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1.笔试:《畜牧兽医专业基础知识》: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考试。

2.面试:面试采取专业知识问答,当场打分、当场宣布成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考生须提供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及不能确认身份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参加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合格线以上人员缺额时相应减少招聘计划名额。

4.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及面试通知单。

(三)体检

根据文件要求,按招聘岗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行承担。

招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提出要进行复查的,在县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等单位人员监督下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四)公示、聘用

1.对拟聘用者在县城和各乡(镇)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2.拟选聘人员公示工作结束后,因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公示结果予以递补。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公示期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部门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自觉接受纪检、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执行,凡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视情节严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程序期间,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2.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因逾期未报到、自愿放弃和试用期不合格而缺额的不再递补。

阿合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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