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4-0044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21 17:17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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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阿财农〔2023〕14号 | 主 题 词 | |
来 源 |
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
为增强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根据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克财农〔2023〕21号精神,现将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提前下达你单位47万元(具体额度资金分配表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列“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列“20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待进入2024年预算年度后,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等文件要求,你单位收到文件后,应于及时将此次下达的预算分解下达到项目单位。
二、此次提前下达的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各县(市)财政部门在向项目单位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在分配、指标登录、拨付、使用各环节需单独列示。请按照规定使用资金。
三、按照自治区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各县(市)在使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时如遇资金缺口情况,可使用历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弥补资金缺口,其余不足部分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统筹解决。
四、根据自治区绩效相关规定,现将你县(市)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区域绩效目标表一并下达,请对照你县(市)区域绩效目标表,将绩效目标及时分解下达项目单位。请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