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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拨付2023年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3-00723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关于提前拨付2023年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12-20 16:16 发布日期 2022-12-22 16:19
文        号 〔〕阿财社〔2023〕18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阿合奇县财政局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财政局

卫健委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191)、《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80),现提前拨付单位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自治区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用于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县(市)要按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该项资金列入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自治区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要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自治区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做好资金公示公告工作,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对资金来源既包含自治区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三、按规定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执行进度,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采购。按照《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6〕113号)规定,及时报送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反馈单。

四、为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3: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表

202212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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