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3-0072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2-12-20 16:16 | 发布日期 | 2022-12-22 16:19 |
文 号 | 〔〕阿财社〔2023〕18号 | 有 效 性 |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卫健委: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2〕19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克财社〔2022〕80号),现提前拨付你单位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自治区补助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用于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县(市)要按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安排等相关工作。
二、该项资金列入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自治区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要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自治区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做好资金公示公告工作,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对资金来源既包含自治区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预算指标。
三、按规定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执行进度,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采购。按照《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6〕113号)规定,及时报送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反馈单。
四、为进一步加强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