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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项目中央直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2-00018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项目中央直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5-27 19:05 发布日期 2022-05-29 19:05
文        号 〔〕阿财教〔2022〕19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阿合奇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根据自治财政《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项目直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财教〔202213号)文件要求,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项目中央直达资金第二批万元(详见附件)。收入请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春季学期起,中央调整中西部地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自治区执行标准为年生均小学650元、初中850元,在此基础上,对住校学校按照住校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照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学校取暖费,对特殊教育学生按照生均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等政策。请你单位、县(市)合理安排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其正常教育教学。

二、请你单位落实好学生生活补助和营养膳食补助政策。各县(市)教育、财政部门要组织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提高资助的精准度,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完成学业。同时要落实好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政策,持续改善贫困地区学生营养状况。

三、请你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自治州财政局已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随文下达你单位、县(市)绩效目标(详见附件),绩效目标将作为2022年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根据财政部直达资金相关规定,此次安排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财经法规和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约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报、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六、请你单位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6〕113号)和《关于做好财政教科文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跟踪反馈工作的通知》(新财教〔2016〕236号)文件要求,填写《自治区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反馈表》,并在资金拨付第一个月起每月月末一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附件:1.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项目中央直达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项目直达资金绩效目标表

3.自治区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反馈表

阿合奇县财政局

202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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