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z_ahqx00/2022-0035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名 称 | |||
主 题 词 | 减税降费 重点民生 | 成文日期 | 2022-06-23 11:35 |
文 号 | 〔〕阿财预〔2022〕24号 | 发布日期 | 2022-06-25 11:34 |
发文单位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阿合奇县财政局 |
阿合奇县科学技术和教育局:
根据克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第三批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克财预〔2022〕51号),现拨付你单位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103万元,用于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拨付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请加强资金管理,尽快形成支出,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并将支付数据在3日内导入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
三、请按照自治区直达资金的有关规定做好预算公开。该项补助只能用退税减税降费和“三保”支出,不得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各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建设,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等支出。
四、请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做好绩效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请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并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6〕113号)要求,每月20日前反馈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附件:1.自治州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单
阿合奇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