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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2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护林员)的通知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2-00317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拨付2022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护林员)的通知
主  题  词 生态护林员补助 成文日期 2022-05-25 13:31
文        号 〔〕阿财建〔2022〕6号 发布日期 2022-05-27 13:26
发文单位 阿合奇县财政局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财政局

 阿合奇县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拨付2022年第二批中央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生态护林员)的通知》(克财建〔2022〕24号)文件,经研究,现拨付下达2022年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680万元,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详见附件。收入请列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生态护林员列“2110401生态保护”。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照具体支出列入相应科目。

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生态护林员支出方向(含提前下达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下达支出方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资金标识不变。请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项目,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可按资金来源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也可以由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按照中央直达资金、地方对应安排资金的比例自动拆分。

请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专项资金取得实效。预算执行结束后,由县林草局组织项目所在地相关单位按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汇总报阿合奇县财政局(经济股)。

请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资金的,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1.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生态护林员)分配表

       2.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绩效目标表

       3.阿合奇县2022年财政专项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反馈表

阿合奇县财政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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