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AHQ018-2020-00024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17:18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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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主 题 词 | 印发 生态环境 应急 处置 阶段 直接 评估 工作程序 规定 的通知 |
来 源 | 阿合奇县生态环境局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规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我部制定了《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核定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急中心 李华杰、刘彬彬
电话:(010)66556991、66556992
生态环境部
2020年6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6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