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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库尔萨依村草料地改造提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4-0051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合奇县分局 发布日期 2024-02-09 11:41
名        称 关于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库尔萨依村草料地改造提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        号 〔〕号 主  题  词 环评、批复
来        源 克州生态环境局

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对<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库尔萨依村草料地改造提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建于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库尔萨依村,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规划面积共3986亩(1号地1431亩、2号地土料场225亩、3号地724亩、4号地212亩、5号地906亩、6号地488亩),灌溉面积3895亩(1号地1418亩、2号地土料场225亩、3号地687亩、4号地196亩、5号地889亩、6号地480亩),灌溉采用管道漫灌模式,需水量194.75m³。灌溉次数6次,灌溉毛定额500m³/亩,灌溉周期15天,灌溉期每次需水量为32.46m³,项目区3986亩每天需水量21639m3;主体工程包括引水主管道8581m,减压池及分水总阀门井4座,分水总阀门井4座,放水主干管、分支管道和灌溉系统,减压池1座,分水总阀门井5座,3986亩草料地修整,地块外围围栏防护等工程。临时工程包括临时道路长9km,宽4m,砂砾石、土路,400m²施工仓库,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和建筑材料;环保工程包括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保护防治措施。本项目为草料地及灌溉工程,渠首位于托什干河,用于哈拉布拉克乡库尔萨依村规划3986亩饲草料地的用水,运营期项目不产生环境污染。灌区用水量、用水效率指标可以满足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各项要求,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库尔萨依村草料地改造提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用于哈拉布拉克乡库尔萨依村规划3986亩饲草料地的用水,本项目的实施将推动当地无芒雀麦种植,且起到节水灌溉的作用。

项目总投资1947.28万元,环保投资55万元,环保投资占2.84%

根据深圳市清秀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制的《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库尔萨依村草料地改造提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本项目管道沿线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不涉及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符合《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克政办发〔20211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2009-2030)》,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要求。

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的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应尽可能避开植被生长相对较良好的地段,禁止随意破坏自然植被。料场的开采应在已选定的料场进行开采,不得在工程区随意挖取土料。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落实施工期扬尘治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占地范围内清理平整,恢复地貌。施工期废水设防渗沉淀池,可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集中统一运至就近的垃圾填埋场处理。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施工期生产废水通过沉淀等措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艺,生活污水依托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库尔萨依村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施工结束后,施工场地产生的废水由沉淀池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做降尘用水,将沉淀池覆土掩埋并绿化,严禁施工废水外排。

(三)加强大气防治措施的落实。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车辆运行管理,避免在大风、暴雨等气象条件下施工,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平整土地,防止土地沙化。施工产生的废弃物,集中收集合理处置。项目施工期水泥、砂石原料堆场设置为密闭区域,搅拌混合上料过程洒水喷淋,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围挡、回填区域进行篷布遮盖并及时进行绿化恢复等措施,做好施工现场扬尘防护工作,施工期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噪声较低的设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避免造成噪声扰民;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施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筑物拆除物能回收利用的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依托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库尔萨依村生活垃圾清运系统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加强生态保护管理。强化施工生态保护管理,施工机械应严格按规定在设计场地和便道上作业和行驶,防止扩大对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落实生态恢复治理措施。

三、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阿合奇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你单位应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设各项环保设施,须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报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阿合奇县生态环境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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