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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合奇县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3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AHQ001-2021-000018 主题分类 水利
名        称 关于印发《阿合奇县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3年)》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7-07 00:00 发布日期 2021-07-07 19:49
文        号 阿政办发〔2021〕15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政府办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乡(镇)、场,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各单位:

《阿合奇县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阿合奇县示范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为抓手,以完善河湖管护机制、保护修复河湖环境为重点,着力解决河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问题,建设符合阿合奇县实际的健康示范河湖,让示范河湖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并以示范河湖为引领,带动全县河湖管护、建设工作,加快推进阿合奇县河湖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自治区示范河湖建设指导意见》(新河(湖)领发〔2020〕3号)通知要求,结合阿合奇县河湖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尊重河湖自然规律,以建设健康河湖、幸福河湖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河湖综合管护体制机制,强化水资源管理,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加强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全面建成“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示范河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水安全为本。把水安全保障放在首位,强化水资源管理保护和水灾害防治,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配置经济社会和生态水量,着力解决河湖水环境水生态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注重河湖生态修复与管理保护,还生态空间于河湖,全面构建自然连通的河湖水系格局。

(三)坚持系统治理。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综合施策、系统施策、科学施策,高质量推进河湖综合治理,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河湖环境。

(四)坚持文化引领。充分挖掘河湖水文化,与城乡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凸显本土化、个性化,将示范河湖建成传承地方民俗风情的新节点、彰显地方历史文化和现代水利宣传教育的新载体。

(五)坚持共享共管。以河湖现代化管理为导向,强化多级联动、公众参与,形成共治共享的社会化管理格局;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提升“智慧管水”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

三、主要建设目标

以提高河湖管理水平,建设健康幸福河湖为目标,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河流为重点,利用2年时间,建成“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示范河湖。具体目标如下:

(一)全面提升河湖健康安全保障能力。取用水限额管理全面达标,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得到有效控制;河湖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入河湖排污口整治规范,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控制,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基本生态水量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河湖岸线生态岸绿、景观优美,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实现河湖基本达到健康水平,人水和谐幸福宜居。

(二)全面提升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河湖管理制度健全,管护机制完善,管理规范,监管到位;主要取用水户监管率达到100%;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控体系全面建成,重要节点、断面监控覆盖率达到100%,智慧化监管水平显著提高。

四、建设主体

巴什梅尔盖西谷河。巴什梅尔盖西谷河发源于阿图什境内天山南脉冰川区,下游流经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麦尔开其村,河流全长21.7km,流域面积129平方公里,流域海拔高程在2600~4900米之间,为托什干河左岸支流、山溪季节河流,河流级别为3级。河流上游河道基本为天然状态,无明显人类活动。

五、主要建设任务

(一)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与保护

1.全面完成河湖“一河(湖)一档”建设,“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印发实施;完成河流、湖泊和涉河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发布公告并设立界桩。

2.有岸线利用需求的编制完成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湖编制完成采砂管理规划,落实岸线空间利用审批制度,实现岸线功能区管理。

3.河湖管理范围内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从事有关活动依法在河道主管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建设项目和有关活动管理规范;对以前年度已建的建设项目和持续从事的有关活动,进行论证评价,该补办审批手续的补办审批手续,该清理整治的清理整治到位。

4.对河湖空间被城镇空间侵占、农业围垦和养殖等问题开展现状调查评估,对侵占河湖管理范围、阻碍行洪、影响河湖生态的违法违规设施完成清理整治,对围垦河湖种植、围占河湖养殖的完成清退。对河湖管理范围内非围垦的河湖滩地耕地,位于河湖多年平均水位以下的,或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全面完成退耕;对河湖多年平均水位以上、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外的耕地,应制定退耕方案,积极稳妥逐步退耕还河还湖,恢复自然生态;近期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建立严格的管控制度,采取免耕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严格控制化肥、农药使用。

(二)严格河湖用水总量控制与取用水管理

1.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管理。依据地表水用水总量控制红线指标,分解落实河湖水系主要取水口用水限额指标,分析取用水量达标现状,提出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管理的措施,制定不同来水条件下的水量分配方案或调度规划,明确制定超额用水的奖惩制度。

2.加强取用水登记管理与监控。依据分解落实的主要取水口用水限额指标,加强取用水登记管理。完善主要取水口水量监控体系建设,实现地表水取水量监控率达到100%。

3.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及保护。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完善取用水计量装置与监控。针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地,依法拆除排污口、实施点面源综合防治、设置生态防护缓冲带,改善水源地水质。针对单一水源供水的村,提出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要求。

(三)水源涵养保护与水土流失治理

1.加强河道上游水源涵养。针对示范河湖源头区和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现状,结合自然条件和水域涵养状况,提出天然林草保护、封育及自然修复、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还草、人工林种植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2.加大水土流失治理。针对阿合奇水土流失特点,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灌则灌、宜荒则荒的水土保持治理原则,根据水土保持功能、存在问题、保护要求,因地制宜的提出湖泊与湿地保护工程、水源涵养区保护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草原建设工程、林业建设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定居兴牧工程等预防治理措施。通过构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体系,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实现生态良性循环。

(四)水污染治理与水环境保护

1.强化河湖排污管理。完成入河湖排污口排查统计,提出入河排污口合理布局规划,完成非法排污口的清理整治,实现入河湖排污口“身份证”式管理。

2.强化河湖水质与排污监测。完善河湖水质监测体系,实现重点排污口水质监测全覆盖。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开展污染物及河湖水质调查评价,完善水质信息及重大水污染事件通报制度。

3.城乡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根据河湖水质现状评价结果,对城镇河段,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治理目标,提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河岸带垃圾清理、水质净化等治理要求。

(五)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1.优化水资源配置。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科学配置地表水、地下水和非常规水。

2.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系统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加大源头水源涵养与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强河网水系连通,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强化沿河岸滩、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恢复生态多样性,基本形成“生态健康、水清岸绿”的清水廊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示范河湖领导推进工作机制,成立县级工作专班,全力抓好示范河湖建设。各级河湖长是所负责河流示范河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研究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完成任务。

责任单位: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有建设任务的乡(镇)

(二)加大建设投入。要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最大化整合各类资源要素,大力支持河湖治理、管理和保护。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有建设任务的乡(镇)

(三)强化督导激励。完善督促指导、激励等机制,在实现示范河湖全域建设中成效明显、工作突出的,给予正向激励。

责任单位: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利用新闻媒介,开展多样性、活泼性、趣味性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示范河湖建设的参与性、知晓率和满意度,形成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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