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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清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 kz_ahqx00/2023-02232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名        称 关于李清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8-31 01:17 发布日期 2023-09-02 12:58
文        号 〔〕阿政任发〔2023〕11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县直各有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清昆同志任县房屋管理中心主任;

苏来曼·米吉提同志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王发亭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草原工作站站长职务。

试用期为一年,从2023731日起计算。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202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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