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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AHQ1001-2018-000233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阿合奇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成文日期 2018-03-10 00:00 发布日期 2018-03-12 16:41
文        号 阿政发〔2018〕15号 有  效  性
发文单位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克州人民政府:

阿合奇县始终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大任务(2015-2020)》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实施纲要为主线,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1.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科学谋划、精心安排。细化《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点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强力推进各项工作。科学制定《阿合奇县2017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把《纲要》中要求的工作进行细化,将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工作之中,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审查,共审查备案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进一步增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将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针对2016年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对<阿合奇县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查考评情况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的通知》,逐条制订整改方案。目前,各单位已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内容、程序步骤、具体时限、监督方式、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上报并向社会公示。

2.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对政府所属部门实施的及克州下放至本级政府确认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保留事项79项。二是不断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除市场监督管理、不动产、公安、房管等部门外,其余单位均为综合窗口;增设公共服务事项窗口,包括出入境、户籍办理等事项。编制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并在县政府网站对外公示。同时,邀请县纪检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和县法制办主任为行政服务中心监督人员,公示监督投诉电话,并在大厅外设立投诉意见箱,广泛接受监督。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贯彻登记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逐步推行“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实现企业登记、社保、统计等信息的共享。

4.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通过信访、调解、复议、诉讼、仲裁等形式,逐步形成多方协作、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机制。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借助法制工作培训、宪法宣传月等平台积极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2017年,共上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46件,行政调解案件53件,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二、以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定《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制作PPT,编印常务会议学法资料,对国家出台的各类法律法规进行解读。2017年共开展会前学法6次。

2.不断加大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力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培训工作,通过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司法部门工作人员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阿合奇县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处理问题的能力。共组织培训班2期,累计培训执法人员300余人次。

三、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从制度上确保政府依法行政

积极探索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结合阿合奇县实际制定了《关于阿合奇县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其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同时,县政府每年拨付法律顾问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从制度上、经费上保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2017年,应政府要求,政府法律顾问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合同行为提出法律意见,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共11件。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参加民事诉讼2件。对行政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1次。

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积极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根据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前着手,深入研究,结合阿合奇县实际,查找不足,确保依法决策,防止决策失误,从源头上保证政府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严格按照自治区及州级部门关于行政执法证件工作要求,严把审核关、培训关、考试关,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及时对全县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进行更新和清理。经核实,目前全县通过审核并持有执法证件人员共计206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三是高度重视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积极推行县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班子工作例会以及重要专题会议制度,及时为有关行政决策把好法律关,一些涉法事项直接委托法律顾问或法制办处理。对需要上会的各类文件,一律先报送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查,政府法制办对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以及出台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后,出具正式审查意见;政府办公室依照办文程序提请政府常务会审议,未经法制办审查、无法制办审查意见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上会、不研究、不出台;审议通过后的文件交政务公开办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四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确保政府从源头上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各部门凡是以县政府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的,须先提交发文计划,送县法制办筛选,确定是否制定出台,然后由本单位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进行合法性审查,再提交政府审核。五是扎实开展文件清理工作。3月份以来,由政府法制办牵头对政府及各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政府和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件1531个,废止1212个,沿用319个(其中,政府下发的规范性文件 67个,废止48个,沿用19个;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规范性文件121个,废止79个,沿用42个;政府下发的一般性文件455个,废止412个,沿用43个;政府办公室下发的一般性文件888个,废止673个,沿用215个)。六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拟定计划,定期抽查行政执法案卷,选择部分已办结的具有代表性案件,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卷宗整理等进行审核。2017年,县法制办先后对市监局、城管大队、卫计委等重点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重点督查,通过下发《整改意见书》的形式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限期整改。同时,通过汇总多个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制定出符合阿合奇县实际的一套完整的行政执法案卷模板,并通过法制工作培训进行了专题讲解,逐步提高案卷质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整体水平。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战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打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基础的巩固之年,我们必须坚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才能不断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阿合奇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解读等工作。定期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失效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提高决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3.严格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案件办理实时全过程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监督实效。

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按照精简、高效、便民的原则,规范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探索案件分类规范和管理。

5.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备案工作。

6.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建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工作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

7.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高标准地配备法制工作队伍。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论和执法业务的培训,切实转变执法理念,使之正确把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和优化发展环境的关系,提高执法水平。

2018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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