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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拟推荐自治区2022年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来源 阿合奇零距离 发布时间 2022-12-16 11:04 阅读

按照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自治区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新党农领办〔2022〕90号)文件精神,经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场、村、企事业单位推荐,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初评,广泛征求公安、纪检、组织等15个部门意见,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初步提出向自治州推荐阿合奇县托河冰川牦牛养殖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等7个集体申报自治区乡村振兴先进集体、依热依木布比·马坎人等9名个人申报自治区乡村振兴先进个人。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阿合奇县2022年自治区乡村振兴拟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自治区乡村振兴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城乡融合发展,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成效显著,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强,勇于改革创新,善于攻坚克难,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运转协调,为“三农”和乡村振兴事业做出突出贡献,产生广泛社会影响。近5年内没有发生违纪违法事件。

拟推荐的先进集体:

1.乡村产业先进集体:阿合奇县托河冰川牦牛养殖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

2.乡村人才先进集体:阿合奇县阿合奇镇吾曲村村民委员会

3.农村改革先进集体:阿合奇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4.乡村建设先进集体:阿合奇县水利局

5.乡村治理先进集体:阿合奇县哈拉奇乡人民政府

6.乡村社会事业先进集体:阿合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7.巩固脱贫成果或其他先进集体:阿合奇县哈拉奇乡阿合奇村党支部

自治区乡村振兴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业绩显著,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苦干实干、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典型示范作用,为“三农”和乡村振兴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社会认可、群众公认。从事“三农”工作3年以上,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拟推荐的先进个人:

1.致富带头人:依热依木布比·马坎,女,柯尔克孜族(哈拉奇乡新疆鹊桥仙刺绣有限公司负责人)

2.新型经营主体:阿吉别克·买买提阿洪,男,柯尔克孜族(色帕巴依乡喀柯沙礼库木孜制作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3.专业人才(乡贤):李存云,男,回族(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4.村级工作力量:张辉,男,汉族(县委组织部四级主任科员、阿合塔拉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

5.县乡党员干部:储召君,女,汉族(阿合奇镇四级主任科员、皮羌村“访惠聚”工作队副队长、第一书记)

6.援疆帮扶干部:华勇,男,汉族(无锡市第十批援疆干部、阿合奇县财政局副局长)

7.社会帮扶人员:吴同华,男,汉族(新疆中科沙棘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8.定点助力干部:席宽,男,汉族(华能“访惠聚”驻别迭里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长)

9.其他人员:李华付,男,彝族(库兰萨日克乡副乡长、乡村振兴分管领导)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意见,对拟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5个自然日内通过打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时,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8-5621244

联系地址:阿合奇县南大街西16院

邮政编码:843500

电子邮箱:1137464241@qq.com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19日

阿合奇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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